问:我是一家杂志社的编辑,正在编发的一篇文章中有句话说“失业率居高不下令人堪忧”,“令人堪忧”的说法对吗?
——北京安荟霖
答:这种说法有语病。误用的原因,可能是没有准确理解“堪”字的用法。
“堪”本指地面突起处。《说文·土部》:“堪,地突也。”段玉裁注:“地之突出者曰堪。”引申指经得住,如“苦难不堪”即指遭受的困苦灾难到了经受不住的程度,“不堪重负”即忍受不了沉重的负担。进一步引申指能够,如“堪当重任”即指能力很强能够承担重大任务,“苦不堪言”即苦得不能够用言语表达。还引申为值得,如“堪称英雄”即指值得称为英雄人物,“不堪造就”即不值得栽培。
“堪忧”即“值得忧虑”,其前面出现的是“忧”的对象。如“市场不景气,经济形势堪忧”,“经济形势”是“忧”的对象;“肥胖比例逐年上升,亚健康问题堪忧”,“亚健康问题”是“忧”的对象。
“令人堪忧”(让人值得忧虑),“堪忧”前面出现的是“人”,“人”成为了“忧”的对象。这显然不是句子所要表达的意思。因为按照常规表达,“人”应该是“忧”的行为主体,而非“忧”的行为对象。所以说,“令人堪忧”是个有语病的说法,含有这种说法的句子,行为“主体”和行为“对象”会被弄混。安荟霖所提到的句子“失业率居高不下令人堪忧”,本来“忧”的主体是“人”,“忧”的对象是“失业率居高不下”,而句子把“忧”的对象变成了“人”。
如把“堪忧”改成“担忧”就对了。“失业率居高不下令人担忧”,“忧”的对象是“失业率居高不下”,“人”是“忧”的主体。
如果删掉“令人”二字,把句子改成“失业率居高不下堪忧”,也庶几可通。
来源:《咬文嚼字》杂志